刑事辩护│金融犯罪
李晓东,男,中共党员。1998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1999年4月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立案二庭副庭长、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参与办理刑事案件千余件。因工作表现优异多次受到嘉奖。2016年5 月辞去公职后,先后担任上市公司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负责人、河南信合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监。2020年3月加入河南韬涵律师事务所,专注于经济犯罪辩护。2021年起任河南韬涵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执行主任。 2023年先后受聘担任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校外实践导师。同时担任洛阳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库成员、信阳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库成员、鹤壁浚县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库成员。因工作表现突出,2023年被河南省律协评选为先进个人。
成功案例:
与陈宁主任合办的王某某、钟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案金额9700万元,经多次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检察院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捕决定。
某市检察院抗诉的王某某危险驾驶一案,开庭后,某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撤回抗诉。
由陈宁主任牵头组成法律服务团队,为郑州金融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航空港投资集团)1.8亿合同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团队通过启动反舞弊调查、刑事控告等方式取得并固定了有力证据,该案先后经历四审,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
某检察院指控陈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一审量刑建议十五年,前后经四审,最终陈某某实报实销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某检察院指控赵某某职务侵占11.4万元、虚假诉讼涉案标的110万元,经有效辩护,赵某某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某检察机关指控郭某某、许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许某某被查封涉案资产2.03亿元,并被指控为领导者。李晓东律师担任许某某的第二辩护人。在该案其余30余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的巨大压力下,依据事实、法律积极开展程序辩护与实体辩护,最终公诉机关当庭明确许某某全部庭前供述均不再作为证据使用。司法机关及家属对我所承办律师均表示高度认可。(本案目前尚在审理阶段)
与陈宁主任共同担任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人员参与办理了上市公司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管朱某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一案合规整改工作,并共同出具了监督考察报告供某市检察院作为合规不起诉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