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由郑州市律师协会主办,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和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联合承办的“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研讨会在郑州市律师协会举办,会议共计百余名律师参加,我所杨初副主任应邀参加并作主题为“商标标识犯罪实务要点梳理”的专题分享。
杨初律师主要围绕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区分、“相同标识”的比对方法、“件数”的认定、“种数”的认定四个方面对实务中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和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常见要点进行梳理。
杨初律师以案释法举出大量案例,并结合法律条文规定总结出区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关键在于“商标使用”行为;认定涉刑案件商标与他人商标是否属于“相同”商标的比对方法应当区别于民事商标侵权中的比对方法,采用更加严格的标准;在“件数”认定上,不能将“一件商标”标识简单理解为“一个标识”,而应当是一件可以独立使用的有完整商标图样的标识;“种数”的认定关键在于看行为是否侵害了不同的商誉,引发了更大的社会危害,如果侵犯的商标标识代表的是两种以上的商誉,应当认定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两种以上的注册商标标识。
涉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往往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更需深入地研究和学习,杨初律师的分享既具备专业性,厘清了要点问题,也为与会律师同仁办理和深入研究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供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