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1
第一届“全国证据法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选公告
为了更好地培养证据法学学术新人,激励研究生加强证据法学研究,提高研究生科研水平,为我国证据法学研究储备人才,进一步推动我国证据法学研究的繁荣,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河南韬涵律师事务所经过研究,决定自2023年起,每年举办一届“全国证据法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表彰活动。评奖活动由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主办,河南韬涵律师事务所协办,系公益活动,经费由双方自筹。 现将第一届“全国证据法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申报、评选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参评资格 全国各高校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在规定评奖期间内公开发表了与证据法学有关的学术成果的,均可以申报评奖。研究生在评奖期间内发表成果,参评时已经毕业的,亦可以将成果申报评奖。本科生在就读期间发表证据法学相关学术成果的,也可以申报评奖。二、作品要求 (一)成果形式包括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等; (二)成果的研究方向不限。刑事证据、民事证据、行政证据以及证据科学、证据史学等与证据法学有关的成果均可参评。对于申报成果是否属于“与证据法学有关的学术成果”有争议的,由评奖委员会评议决定。 (三)成果发表时间:本届评奖的成果发表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后续评奖活动成果发表时间由主办方另行确定。 (四)研究生在读期间和导师联合署名发表的成果,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没有其他作者的,视为学生独立发表的成果,可以参评。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日。 (二)申报者需提供申报成果电子扫描版(PDF);如果申报成果已经上传知网,提供申报成果电子版及知网链接即可;如果入选获奖的,需要提供成果原件供评选委员会核实。 (三)原件材料请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吕宏伟收,电话:17774983112,邮编:401120。电子版材料请通过电子邮件(附件PDF格式并附上论文知网链接)发送至xnzjfx2020@163.com,电子邮件请以姓名+第一届“全国证据法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选材料的主题方式发送。四、奖项设置 主办方将邀请国内证据法学领域的知名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秉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细则将另行制定。奖项设置如下:五、其他事项 (一)评审结果将对外公示。主办方拟在重庆举行颁奖典礼,邀请获奖学生参加进行学术交流。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主办方限于人力,恕概不退还申报材料。 (三)其他未尽事宜,主办方将通过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公众号“证据与刑辩论坛”发布,敬请关注。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
河南韬涵律师事务所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