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6日下午,河南韬涵律师事务所陈宁主任为来自律所内外的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分享了《刑事辩护的思维方式》专题讲座。
讲座中,陈宁主任就刑事辩护思维概念进行了阐述,并根据自己所承办的案件举例加以说明。陈宁主任从“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形式判断先于实质判断”、“程序性判断先于实体性判断”等不同角度解析辩护律师就案件辩点切入的思维方式。
就程序辩护的思维及方式进行剖析,强调:辩护人一定要成为诉讼过程的设计者,而非仅仅是参与者。
在互动环节,陈宁主任一一解答了提问律师在刑事辩护实务中所遇到的问题及困惑。
韬涵语录:辩护人不是被动适用规则,而要驱动规则的适用;辩护人不是仅仅适用规则,还可以努力创设规则!